113-1替代學分申請
申請時間:即日起-113.11.30
繳交資料:替代申請書(表格最下方申請人需簽名)、成績單、課程大綱
繳交地點:資料備齊後,寄送電子檔至學程信箱(bpai@nccu.edu.tw)。信件標題請命名為「AI學程替代學分申請-姓名-學號」
注意事項:
- 請參考填寫範例完成申請書(科目代號一定要寫),並於申請時間內將資料備齊寄至學程信箱(bpai@nccu.edu.tw),學程審核後將另行通知審核結果, 審核通過者再至學程辦公室領取核定文件。
- 學程已審查過之「科目名稱不同但內容相近」各科目,可參見學程修課暨科目認定表,修習同學需提出完成替代學分申請程序,始可於畢業學分中認列。
- 學程必修科目表、學程修課暨科目認定表請參見學程網站/修業規定頁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