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-1替代學分申請
申請時間:即日起-114.11.21
繳交資料:替代申請書(表格最下方申請人需簽名)、成績單、課程大綱
繳交地點:資料備齊後,寄送電子檔至學程信箱(bpai@nccu.edu.tw)。信件標題請命名為「申請AI學程替代學分-姓名」
注意事項:
	- 請參考填寫範例完成申請書(科目代號一定要寫),並於申請時間內將資料備齊寄至學程信箱(bpai@nccu.edu.tw),學程審核後將另行通知審核結果, 審核通過者再至學程辦公室領取核定文件。
 
	- 大四下或畢業當學期僅可申請「修課暨科目認定表」中已核定之課程,不受理新課程之申請。
 
	- 學程已審查過之「科目名稱不同但內容相近」各科目,可參見學程修課暨科目認定表,修習同學需提出完成替代學分申請程序,始可於畢業學分中認列。
 
	- 學程必修科目表、學程修課暨科目認定表請參見學程網站/修業規定頁面。
 
	- 申請注意事項詳見學程通知信件,如有疑問請與學程辦公室聯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