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ICA-1141學期 TAICA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申請公告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3/12(四) 17:00止
繳交資料:學分學分結業證書申請書(表格最下方申請人需簽名)、歷年成績單(請標示出修習課程)
繳交方式:資料備齊後,寄送電子檔至學程信箱(bpai@nccu.edu.tw),信件標題請命名為「申請TAICA○○學分學程結業證書-姓名○○」
申請說明:
- TAICA聯盟近日正式函覆本校審查通過之校內常規課程清單,故如已於1141學期修畢TAICA人工智慧探索應用學分學程、人工智慧自然語言技術學分學程、人工智慧視覺技術學分學程之要求學分,欲申請學分學程結業證書者,請填寫附件申請表,已於1141學期畢業者亦可提出申請;逾期提出申請者不再受理。
- TAICA學分學程採先修課、後申請制,學生修滿要求課程後再提出申請。修畢者請於申請時間內將資料備齊寄至學程信箱(bpai@nccu.edu.tw),信件標題請命名為「申請TAICA○○學分學程結業證書-姓名」,審核後將另行個別通知審核結果。
- 各學分學程之課程修習選擇,包括主導課程/衛星課程、校內常規課程、校內可抵免課程等,請參見附件「TAICA學分學程-課程選修參考清單」。
- 請詳閱申請書所列之填寫說明,如有疑問可洽AI學程辦公室:bpai@nccu.edu.tw;校內分機62683詹助教。
- 學分學程結業證書每學期公告申請一次,如預計於1142才修畢要求學分者此次請勿申請,請另待1142學期申請公告時再行申請。